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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购细则出台 从化增城暂不限购

新快报  2011-02-25 08:56

[摘要] 新国八条广州细则昨日正式出台。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下称“广州细则”),公布十条细则。

限购令细则出台

新国八条广州细则公布,对外地高层次人才松绑

新国八条广州细则昨日正式出台。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下称“广州细则”),公布十条细则,并明确今日起全面执行限购政策,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户籍家庭限购第二套房,不能提供两年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的家庭限购房,首次置业家庭只能新买一套房。但是,从化、增城暂未纳入限购范围内,其细则将由两市在3月底前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广州细则合共十条,主要是对新国八条细则进行本地的细化。其中备受关注的包括新的限购令;保障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出让中的提取比例从10%升至13%;部分新出让住宅用地和“三旧”用地配建公租房;商业房贷和公积金房贷中,二套房贷首付60%,基准利率1.1倍等等。新快报记者对广州细则的新亮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首次置业家庭只能新买一套

【政策】

广州细则明确:“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解读】

新限购政策与之前公布的内容基本相同。即广州市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户籍家庭限购第二套房,而非户籍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就禁止购房。对于外地人限购的政策,显然比北京的不能提供连续5年纳税或社保证明的外地家庭不能购房政策要来得温和。

而针对市民关心的,被限购的家庭,如已经有两套房的户籍家庭,已经有一套房的非户籍家庭,他们卖掉一套房后还能不能新买一套房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判断家庭有几套房,主要是根据市民在办理交易登记时名下有几套住房来确定。这就意味着上述被限购的家庭卖掉一套房还是能再买一套房的。

另外,该负责人还表示,随着新限购令的执行,去年广州出台的限购令中的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停止执行。但是,尽管两个政策并不叠加执行,但首次置业家庭还是只能新购一套房。显然新限购令的执行,并没有为首次置业家庭松绑。

而另一有松绑的是外地高层次人才。广州细则明确,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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