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百姓买套房子不容易,有的可能花了全家老小一辈子的积蓄,如果拿到的房子问题多多,那真是让人伤透脑筋。今天就看看楼市种种闹心事儿,听听当事人的“咆哮”:我们实在忍够了!
物业费“被涨价”,忍够了!
南京市住建委物业办:物业费涨价必须"双过半"
位于水西门附近某小区的住户,近日发现,每次进出小区,总要被保安拦下,要他们签字同意物业费从每月1元/涨至1.3元/。有的业主迫于面子,不好意思不签,有的业主认为不合理,就拒绝签字。刘小姐就是没有签字的业主之一。到了晚上,物业找上门来,再次要求刘小姐签字,刘小姐认为物业费涨价没有道理,依然拒绝签字。物业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上门来,刘小姐不胜其烦。近年来,南京一些小区的物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酝酿涨价,有找来业主委员会暗箱操作的,还有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业主签字的,最终导致广大业主“被涨价”。
物业费涨价,到底谁说了算?如果业主遭遇“被涨价”,找谁投诉呢?笔者从南京市住建委物业办公室了解到:小区物业费涨价,必须经业主大会通过。所谓业主大会通过,包含两个意思,一个是至少小区半数以上业主通过,一个是至少占有小区半数以上居住面积的业主通过(如小区有20万平方米,有10万平方米面积的业主同意),这个就叫“双过半”。其中任何一个没有通过,物业都不能擅自涨价。业主大会通过之后,物业公司还要将情况报物价部门备案,然后在小区公示,之后才能施行。如果小区物业乱涨价,业主完全可以拒绝交费,并且同时建议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另外,小区成立业委会也不必经过物业,业主只要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之后报街道备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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